为了摸清我国工业生产设备的家底(包括数量、类型、新旧程度,以及国产设备和进口设备等),为各级政府、经济管理机关、科研机构和企业单位研究工业设备现状,制定技术改造方针、政策、规划提供基础资料,并为扩大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服务,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对1985年末主要工业设备进行了调查。这是建国以来规模最大,内容最全面、详细的一次设备调查。本资料是这项普查的结果。本资料的普查范围:(1)乡及乡以上的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全民集体合营工业企业、外资工业企业和其他经济类型工业企业。(2)纳入国务院全国工业普查领导小组统一制定的《工业设备目录》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在这次普查中,同时符合上述两种范围的工业企业共33.44万多个,占乡及乡以上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单位的93.2%。本资料的主要内容包括:1985年末工业设备拥有量(按设备原值计算),按67大类设备分组;按经济类型、轻重工业分组、按540多个工业行业分组;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40个行业交叉分组;按合营工业、城(镇)街道、农村乡办工业分组。本资料未包括台湾省、香港和澳门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