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深化体制改革,加强宏观调控,制定产业政策等需要,特编印工业普查资料行业篇。工业普查资料行业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1985年工业普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若干个分册,200多个行业。本资料是行业篇中的第七分册,分上、下两册,属内部出版发行。本资料由国务院全国工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电子工业部工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第二次工业普查资料和有关行业资料共同编辑,为各级政府、经济管理机关、科研机构研究工业行业现状,实行行业管理,制定行业规划,同时也为本行业所属各工业企业互通经济信息提供全面、系统、详细的基础资料。本资料综合范围和内容:1.范围:全国电子工业行业的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合营工业企业和“三资”工业企业。但“1985年末固定、合同制职工构成情况”表不包括“三资”工业企业。本资料的工业行业是据据国务院全国工业普查领导小组、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的《工业行业分类》划分,以一个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为单位,按正常生产情况下该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的性质为划分标准,而不按企业的隶属关系划分。例如,某厂生产多种产品,但其主要产品是录音机,不论该企业隶属哪一个工业部门管理,均划入“收音机、录音机制造业”这一行业小类中。2.内容:(1)《振兴中的中国电子工业》(电子工业发展概况综述)。(2)综合资料:工业生产;劳动工资(包括职工素质等);工业设备拥有量;能源消费;工业财务成本;经济效益;按企业规模分组的主要指标;按省(直辖市、自治区)分组的主要指标。(3)为了向电子工业企业提供经济信息,还包括电子工业部系统内二千二百多个个工业企业的概况和主要工业普查数据。(4)为了观察世界主要国家的电子工业发展情况,以便同我国进行比较,还收集整理了一些国外资料(详见附录)。因此,本资料是建国以来,内容最丰富、最详尽的行业资料。几个问题的说明:1.电子工业行业资料综合范围包括: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和电子测量仪器制造业。2.本资料中主栏按经济类型、生产规模、企业盈利(亏损)等分组都是按1985年本企业的实际状况划分的。按投产年份分组,是按企业最早开工年份划分的。由于企业改组,凡合并的企业,按合并前主要企业的最早投产年份填写;凡1985年分为几个企业的,仍按该企业的开工投产年份填写。至于1949年建国前建厂投产的某些小型企业(包括作坊),建国后生产规模逐步发展为大中型企业,其投产年份仍划列在“1949年及以前”这一组中。3.本资料是依据全国各个电子工业企业的基层报表用计算机直接汇总,由于汇总时某些计算单位与基层报表不同,只能四舍五入处理,故末位数稍有误差。4.电子工业中不少行业(如电视机制造业,收音机、录音机制造业等)的集体所有制小型企业,特别是城镇街道和乡办工业的资金利润率和资金利税率均高于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其主要原因是这些企业大都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固定资产较少,而获得的产值和利税值相对较多。《工业行业分类》是将工业的各个行业分列为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每个大类行业包括若干中类行业;中类行业一般也包括若干个小类行业,但也有少数中类行业只有一个行业,形成既是中类行业,又是小类行业。本资料(电子工业分册)上册综合汇总的行业如下: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大类)通信设备制造业(中类)传输设备制造业(小类)交换设备制造业(小类)通信终端设备制造业(小类)*其他通信设备制造业(小类)*雷达制造业(中类)*雷达整机制造业(小类)*雷达专用配套设备及部件制造业(小类)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业(既是中类,又是小类)电子计算机制造业(中类)电子计算机整机制造业(小类)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制造业(小类)电子器件制造业(中类)电真空器件制造业(小类)半导体器件制造业(小类)电子元件制造业(既是中类,又是小类)日用电子器具制造业(中类)电视机制造业(小类)收音机、录音机制造业(小类)电子计算器制造业(小类)*电子设备及通信设备修理业(中类)*通信设备修理业(小类)*广播电视设备修理业(小类)电子计算机修理业(小类)*其他电子设备修理业(小类)*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类)以上凡有*的行业,在本资料上册行业资料中均未单独列出,但其数据均已汇入“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这一“大类”和相应的“中类”。汇入本资料的还有不属于“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这一大类的“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和“电子测量仪器制造业”2个行业。编入本资料(电子工业分册)下册的“工业企业一览表”包括1985年末电子工业系统内县及县以上主管部门所属各种经济类型的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既包括“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这一大类的工业企业,也包括属本系统管理的其他行业的工业企业。但不包括雷达整机制造业和雷达专用配套设备及部件制造业本资料未包括台湾省、香港及澳门地区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