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1985年工业普查资料行业篇·第四分册·有1985年.pdf
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制定产业政策等的需要,特编印工业行业篇。工业行业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1985年工业普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13个分册,200多个行业。本资料是工业行业篇中的第四分册,属内部出版本。本资料由国务院全国工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工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第二次工业普查资料和有关行业资料共同编辑,为各级政府、经济管理机关、科研机构研究工业行业现状、实行行业管理、制定行业规划,同时也为本行业所属各工业企业互通经济信息提供全面、系统、详细的基础资料。资料范围和内容:本资料包括2个中类、6个小类工业行业。其统计范围是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工业、集体所有制工业、合营工业和“三资”工业。但“1985年未固定、合同制职工构成情况”表不包括“三资”工业。本资料的行业是根据国务院全国工业普查领导小组、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的《工业行业分类》划分的,以一个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为单位,以1985年该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的性质为划分标准,不按企业的隶属关系划分。例如某冶炼厂,生产多种产品,但其主要产品是电解铜,不论该企业隶属于哪一个工业部门管理,均划入铜冶炼业这一小类中。本资料的内容包括:(1)本工业行业的发展概况。(2)综合资料:工业生产(工业生产主要指标、主要产品产量、新产品、主要产品质量等);劳动工资(包括职工素质等);工业设备及技术状况;能源消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工业财务和成本;工业经济效益及投资效果,按;企业规模分组的主要指标等。(3)为了向本行业所属工业企业提供经济信息,还包括主要产品的生产、消费和库存。(4)为了观察世界主要国家有色金属工业的基本情况,以及同我国的差距,还收集整理了国外资料。因此,本资料是建国以来,内容最丰富、详尽的行业资料。几个问题的说明:1.本资料中主栏按经济类型、生产规模、企业盈利(亏损)等分组都是以1985年本企业的实际状况划分的。按投产年份分组,是按企业最早开工年份划分的。由于企业改组,凡合并的企业,按合并前主要企业的最早投产年份填写;凡1985年某企业分立为几个企业,仍按该企业的开工投产年份填写。至于1949年建国前建厂投产的某些小型企业(甚至是作坊),建国后生产规模逐步发展为大中型企业,其投产年份仍划列在“1949年及以前”这一组中。2.《工业行业分类》是根据工业行业情况将有关行业分列为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本资料中共有八个行业类别: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中类)其中:铜矿采选业(小类)铝矿采选业(小类)铅锌矿采选业(小类)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类)其中:铜冶炼业(小类)铝冶炼业(小类)铅锌冶炼业(小类)全部有色金属工业包括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和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本资料中所指的系统内企业,是有色金属总公司直管企业、地区公司所属企业以及冶金厅(局)所属的有色金属企业。4.县(旗)属企业及县(旗)属以下的企业,包括民采企业,由于民采资金投入少、成本低,另外,民采多集中在高品位的小矿点,所以企业的经济效益比较好。大中型企业中包括了部分联合企业,而联合企业中的采、选矿及初级产品(如粗铜生产)效益水平本来就低,因而影响大中型企业的效益水平。5.国外资料摘自中国有色金属总公司技术经济中心编辑的《国外有色金属生产技术经济指标统计手册》和总公司情报所编辑的《中国有色金属统计手册》部分资料,在此表示感谢。本资料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工业普查办公室编印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普查基本资料汇编》构成有色金属工业从企业、小类行业到中类行业以及大类行业的系统资料。本资料未包括台湾省、香港及澳门地区的资料。本资料为内部资料,应注意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