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中华慈善年鉴》的编辑工作中,我们继续遵循记载慈善史实、弘扬慈善精神、传播慈善文化的办刊宗旨,真实、完整地记录本年度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进程中,中华慈善总会和团体会员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
2014年《中华慈善年鉴》收录了中华慈善总会与全国团体会员中208个慈善组织和《慈善》杂志的年鉴资料。其中有除台湾、香港、澳门之外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慈善组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慈善总会、17家副省级慈善会、84家地市级慈善会、76家县级市慈善会、1家中华慈善医院。
据年鉴记载和统计,2014年中华慈善总会和团体会员中的208个慈善会全年接收慈善款物总额为330.636亿元,比2013年的302.085亿元增加28.551亿元,增幅比例为9.5%;2014年支出慈善款物总额为302.35亿元,比2013年的278.6183亿元增加23.7317亿元,增幅比例为8.5%;2014年实施慈善项目总数为2189个,比2013年增加814个,增幅比例为59.2%;2014年救助人数为1978.7606万人,比2013年增加104.0302万人,增幅比例为5.5%。
2014年年鉴的“重要文献和报告”中刊登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刊登了民政部领导和中华慈善总会、福建省、贵州省、吉林省、河北省、河南省、浙江省、甘肃省、陕西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及6家地市级慈善会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报告52篇。
“专文专论”刊载了专家学者和辽宁省、陕西省、海南省、上海市、宁波市等11家慈善组织的领导或工作人员撰写的慈善理论文章23篇。
“慈善人物”一栏刊登了来自上海市、福建省、贵州省、河南省、宁波市、南京市等26家省、市、县慈善组织提供的当年为慈善事业作出贡献的83个慈善人物。
2014年年鉴附录中,刊登有吉林省、上海市、湖北省宜城市、辽宁省本溪市、辽宁省庄河市、陕西省铜川市、新疆克拉玛依市的慈善组织当年出台的15项规定、规划、制度、条例等规章制度。为保障我们的慈善工作更加规范、善款使用更加透明,各地慈善组织根据自身在工作中出现的情况,每年都相继出台一些有针对性的慈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是慈善工作日趋完善的一个标志,也是我们做好慈善工作的重要保证。
2014年“年度纪事和大事记”有26.37万多字,内容十分丰富,这部分内容充分证实了慈善组织所做的大量工作。社会和历史不会忘记慈善工作者为慈善事业发展所有的付出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