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中华慈善年鉴》的编辑工作中,我们继续遵循记载慈善史实、弘扬慈善精神、传播慈善文化的宗旨,真实、完整地记录本年度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进程中,中华慈善总会和团体会员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2012年《中华慈善年鉴》收录了中华慈善总会与全国团体会员中141个慈善组织和《慈善》杂志的年鉴资料。其中有除台湾、香港、澳门之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慈善组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慈善总会、15个副省级城市慈善组织、54个地市慈善组织和37个县、县级市慈善组织和4家中华慈善医院。据年鉴记载和统计,2012年中华慈善总会全年共接收社会捐赠款物74.46亿元,其中货币资金3.44亿元,物资折合人民币71.02亿元;全年共支出款物71.12亿元,均为公益事业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占上一年总收入的比例为108.89%;全年行政工作经费支出1145.6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比例为0.16%。2012年接收捐赠款物的数量比2011年的65.18亿元增长14.2%。中华慈善总会团体会员中141个慈善会2012年接收款物的数量比2011年增长的慈善会有100个,占70.9%,下降的31个,占22%,持平的10个,占7.1%。其中增幅超过100%的有14个(安徽省慈善协会、宁夏慈善总会、大理白族自治州慈善会、南京市慈善总会、吉林市慈善总会、南昌市慈善总会、杭州市慈善总会、铜陵市慈善总会、绍兴县慈善总会、濮阳市慈善总会、宜城市慈善总会、德阳市慈善会、宝鸡市慈善协会、河北省慈善总会)。这其中增幅最高的安徽省慈善协会2011年接收的慈善款物为374.3万元;2012年接收的慈善款物为20469.86万元,增幅比例为5369%;增幅最低的河北省慈善总会2011年接收慈善款物为916.78万元;2012年接收到慈善款物为1853.53万元,增幅比例为102%;增幅超过70%的有6个慈善会(兰州市慈善总会、云南省慈善总会、泉州市慈善总会、武汉市慈善总会、湖北;省慈善总会、河南省慈善总会)其中湖北省慈善总会2011年接收慈善款物为18104万元;2012年接收慈善款物为31135万元。河南省慈善总会2011年接收慈善款物为19248万元;2012年接收慈善款物为32800万元。增加的绝对数字都超过了亿元。增幅比例为36.42%的上海市慈善基金会2011年接收慈善款物为81000万元;2012年为110500万元,增加了29500万元。据《中华慈善年鉴》统计,2012年中华慈善总会和团体会员中的136个慈善会全年接受慈善款物总额为268.6458亿元,比2011年的222.14亿元增加46.5058亿元,增幅比例为20.7%;2012年支出慈善款物总额为234.34亿元,比2011年的203.31亿元增加31.03亿元,增幅比例为15.3%;2012年实施慈善项目总数为1375个,比2011年增加35个,增幅比例为1.9%;2012年救助人数为1235.7万人,比2011年增加21.9万人,增幅比例1.7%。2012年年鉴的“重要文献和报告”中刊登了中华慈善总会和内蒙古、黑龙江省、山东省、江西省、海南省、甘肃省、陕西省慈善会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报告共计19篇。“慈善人物”一栏刊登了中华慈善总会、临汾市慈善总会、内蒙古自治区慈善总会、绥化市慈善总会、江苏省慈善总会、徐州市慈善总会、宁波市慈善总会、山东省慈善总会、晋江市慈善总会、林州市慈善总会、淮阳县慈善会、宜城市慈善总会、大理白族自治区慈善总会、榆林市慈善协会等14个慈善组织提供的当年为慈善事业作出贡献的50个慈善人物。2012年年鉴附录中,刊登有内蒙古自治区慈善总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宁波市慈善总会、济宁市慈善总会、福建省慈善总会、宜城市慈善总会、当年出台的9项规定、规划、制度、条例等规章制度。为保障我们的慈善工作更加规范、善款使用更加透明和慈善工作的改革创新,各地慈善组织每年都相继出台一些搞好慈善工作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定是我们慈善工作日趋成熟的一个标志,也是我们做好慈善工作的重要保证。2012年“年度纪事和大事记”有21.15万多字,内容丰富,这部分内容证实了慈善组织所做的大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