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鹤岗年鉴》是由中共鹤岗市委史志研究室主持编纂出版的年度资料性文献,1987年开始出版。为领导决策、经济社会发展、了解市情等提供参考依据,是一部具有权威性、综合性、实效性的工具书。
二、《鹤岗年鉴2023》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党和政府关于出版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突出地方性、综合性、资料性和年度性特点,围绕中共鹤岗市委、鹤岗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载2022年鹤岗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方面概貌和发展情况。
三、本年鉴记述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别特定内容依据实际情况时限有所上溯或延伸。
四、本年鉴采取分类编辑法,主要内容分为类目、分目、条目3个层次,共设32个类目,198个分目,993个条目。条目作为年鉴主体内容的基本表现形式和寻检单元,标题用黑体字加[]表示,部分条目内容较多则以条目下用楷体标题标示。
五、本年鉴较《鹤岗年鉴2022》,对框架结构进行适当调整:围绕打造石墨高质化利用全产业链、全供应链、全价值链,增设“特辑”类目,将有关鹤岗市石墨产业相关的重要报道收入其中;将“石墨工业”分目从“工业”类目中析出,升格为“石墨产业”类目,下设综述、园区建设、项目建设、石墨企业等分目;“金融”类目增设“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3个分目,各银行、保险、证券机构分别由分目降格为条目;增设“建筑业·房地产业”类目,下设“建筑业”“房地产业”2个分目;将“鹤岗市人民政府”类目下的“退役军人事务”分目,调至“社会生活”类目;将“农业”类目下的“森林工业”分目,调至“工业”类目;将“社会生活”类目下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5个条目分别升格为分目;将“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类目下的“城市管理”分目,拆分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管理”2个分目,“城市建设”分目更名为“建筑业”,“房地产”与“住房公积金管理”2个分目合并为“房地产业”,分别调至“建筑业·房地产业”类目下。
六、本年鉴统计数据采用法定计量单位,个别遵从习惯用法。内容所涉数据来源于供稿单位或统计部门。相关统计数据因来源、口径、方式、时间的不同,所载数据不尽一致,请读者以统计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