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鹤岗年鉴》是由中共鹤岗市委史志研究室组织编纂出版的年度资料性文献,1987年创刊。为领导决策、经济社会发展、了解市情等提供参考依据,是一部具有权威性、综合性、实效性的工具书。
二、《鹤岗年鉴(202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党和政府关于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突出地方性、综合性、资料性和年度性特点,系统、全面、准确反映2020年鹤岗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方面情况,以及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取得的新变化、新进展、新成绩。
三、《鹤岗年鉴(2021)》记述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别特定内容依据实际情况时限有所上溯或延伸。
四、《鹤岗年鉴(2021)》采取分类编辑法,主要内容分为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共设28个类目,192个分目,1108个条目。条目作为年鉴主体内容的基本表现形式和寻检单元,标题用黑体字加[]表示,部分条目内容较多则以条目下用楷体标题标示。
五、《鹤岗年鉴(2021)》稿件由鹤岗市各级党、政、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供,部分稿件由《鹤岗年鉴》编辑部予以补充、辑录和整理。对各类目、分目间的交叉重复资料,在分清主次和互相协调的基础上,采取区分记述角度方法予以记载。
六、《鹤岗年鉴(2021)》统计数据采用法定计量单位,个别遵从习惯用法。内容所涉数据来源于供稿单位或统计部门。相关数据因统计时间、口径等或有差异,引用时一律以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