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房地产年鉴》(以下简称《年鉴》)自2006年创办以来,始终秉承客观公正、科学求实的宗旨和原则,力求全面、客观地反映我省房地产业界上一年度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保经济增长、促社会发展、圆百姓安居梦所作出的不懈努力以及取得的成就和经验,为行业管理部门、从业人员提供准确信息和决策参考,为专家学者、院校师生提供分析资料和研究素材,为全省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信息和案例。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年鉴》已成为我省房地产业界的“行业全书”,并在2011年被清华大学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图书馆等多家图书馆收藏,同时被收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
为把《年鉴》编印成一本融政策性、权威性、史料性为一体的专业著述,在编撰过程中,自始至终坚持如下原则:
一、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方志学和编年史的基本要求为准则。
二、2017年度《年鉴》基本保持了2016年卷的框架结构,但对栏目设置及内涵酌情进行了调整。本着详今略古、详近略远、详独略同的原则,确定各个部分的记述重点,协调内容重复,务求体例更加清晰。
三、《年鉴》封面标注出版时间为2017年,资料统一使用2016年的房地产数据。时间断限:上限自2016年1月1日,下限至2016年12月31日。为达到记述完整,上限适当追溯,下限酌情下延。
四、《年鉴》记述范围,以当前的四川省行政区划为序,按先总后分、先概后全、先集中后分散,进行记述。
五、《年鉴》体裁,主要包含述、记、图、表、录五种,以述为主,诸体兼容,以利于多侧面、多角度、多形式反映房地产业的内在联系和各自的特征。
六、《年鉴》文体,采用规范的语体文、记述体,以第三人称记述。
七、《年鉴》文风尚“实”,文字力求简洁,套话、赘语、溢美之词不用,表述做到留有余地。
八、《年鉴》采用公元纪年。按“约定成俗”,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简称为“建国前”“建国后”;将1949年12月27日四川省会成都解放前后,称为“解放前”“解放后”。
九、一些不能收录入《年鉴》的重要资料,设“特编”“附件”等栏目,以表其意。
十、《年鉴》所用数据,遵循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属国家规定的统计项目,以国家统计局、四川省统计局提供的数字为准;非国家规定的统计项目,以省、市(州)、县(市、区)政府工作报告及相关部门公布认可的数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