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房地产年鉴》是客观反映四川省2015年房地产业发展进程,展示房地产业发展成就,为房地产管理者、企业家提供准确信息和决策依据,为专家学者、大专院校师生提供分析研究素材的一本集政策性、权威性、史料性为一体的专业著述。在编撰中,自始至终坚持如下原则,进行组稿编排工作:
一、《年鉴》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方志学和编年史的基本要求为准则,全面系统真实记述四川省房地产业的现状,准确表述房地产业在全省发展的轨迹,充分反映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随着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两化互动”进程的不断加快,人民群众收入的不断增加、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居条件和环境不断得到改善,房地产业所取得的成就和贡献。《年鉴》坚持求实存真,力求做到政策性、权威性和史料性相统一。
二、《年鉴》基本保持了2015年卷的框架结构,但对栏目设置及内含酌情进行了调整。本着详今略古、详近略远、详独略同的原则,确定各个部分的记述重点,注意处理好内容重复交叉,使编年史文脉更加清晰。
三、《年鉴》封面标注出版时间为2015年,资料统一使用2015年的房地产数据。时间断限:上限自2015年1月1日,下限至2015年12月31日。为达到记述完整,上限适当追溯,下限酌情下延。
四、《年鉴》记述范围,以当前的四川省行政区划为准。编辑顺序,先省会成都,后市、州,再县(市、区)。房地产业协会系统的编辑,以先省、后专委会、再地方代表处、挂钩协会、最后联络处为序。《年鉴》按先总后分、先概后全、先集中后分散,进行记述。
五、《年鉴》体裁,主要包含述、记、图、表、录五种,以述为主,诸体兼容,以利于多侧面、多角度、多形式反映房地产业的内在联系和各自的特征。
六、《年鉴》文体,采用规范的语体文、记述体,以第三人称记述。用字以1986年10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为准。标点符号,以国家语言文章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1990年3月修订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为准。
七、《年鉴》秉承客观公正、科学求实的宗旨和原则,文风突出一个“实”字,文字力求简洁,套话、赘语、溢美之词不用,表述做到留有余地。
八、《年鉴》采用公元纪年。按“约定成俗”,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简称为“建国前”、“建国后”;将1949年12月27日四川省会成都解放前后,称为“解放前”、“解放后”。
九、《年鉴》图、表数量与形式,以需要酌定,务求与内容搭配得体。一些不能收录《年鉴》的重要资料,设“特编”、“附件”等栏目,以表其意。
十、《年鉴》所用数据,遵循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属国家规定的统计项目,以国家统计局、四川省统计局提供的数字为准;非国家规定的统计项目,以省、市(州)、县(市、区)政府网站及党委机关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公布认可的统计数字为准。数字书写,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七部门颁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