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房地产年鉴》是反映我省2012年房地产业发展进程,展示房地产辉煌成就,为房地产管理者和企业家提供决策依据,准确信息的一本政策性、权威性、史料性很强的专业著述。在编撰中至始至终坚持如下原则进行组稿编排工作:《年鉴》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方志学和编年史的基本要求为准则,全面系统真实记述四川房地产业的现状,准确表述房地产宏观调控在我省发展的轨迹,充分反映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广大人民群众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随着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和新天府规划建设的不断推进,人民收入的不断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居条件和环境不断得到改善,四川省房地产业所取得的成就和贡献。《年鉴》坚持了求实存真,力求做到科学性、权威性和史料性相统一的记叙。《年鉴》为了增加信息量,扩大影响力,增加厚重感和适用性。根据读者要求,在2011年《年鉴》的框架上,调整了结构,增加了栏目,新设《房地产文萃》、《调研报告》、《理论探讨》、《经验交流》,《工作研究》和《专页之窗》。概述之首增加了“凡例”,以表《年鉴》编辑之规,成文之则。概述则以“四川房地产发展历史与现状”和“大事纪”两块分述,使读者对四川房地产变化与发展更加明晰,更加全面。将领导讲话归于“特编”置于正文之前,强调了房地产业发展,政策引导与政府职能作用,更符合《方志学》编排体例。《年鉴》本着详今略古,详近略远、详独略同的原则,确定了各个部分的记述重点,注意处理好内容重复交叉,使编年史文脉清晰。《年鉴》时间断限。上限自2011年1月1日,下限2011年12月31日。为维护事情记述完整,明确渊源,上限适当追溯;个别史事,为终记其事,下限酌情下延。《年鉴》封面标注出版时间2012年,资料统一使用2011年房地产数据。本《年鉴》记述范围,以现在的四川省行政区划为准。编辑顺序以先省府成都,后市、州(区),再试点扩权县,一般县(市)不收录本鉴。同时房地产业协会系统编辑以先省、后专委会、再直属分会、挂钩协会、最后联络处。《年鉴》先总后分、先概后全、先集中后分散进行记述。《年鉴》体裁,主要包含述、记、图、表、录等五种,以述为主,诸体兼容以利于多侧面、多角度、多形式反映房地产业的内在联系和各自的特征。《年鉴》文体,采用规范的语体文、记述体以第三人称记述。用字以1986年10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为准。标点符号,以国家语言文章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1990年3月修订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为准。《年鉴》采用历史纪年和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前用历史纪年,其后括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后,用公元纪年。并按“约定成俗”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简称为“建国前”,“建国后”;将1949年12月27日四川省会成都解放前后,称为“解放前”,“解放后”。本《年鉴》图、表数量与形式,以需要酌定,务求与内容搭配得体。一些不能收录《年鉴》的重要资料,设“特载”和《附录》,为说明《凡例》之外的问题而设《序》和《跋》表其意。本《年鉴》统计数字遵行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属国家规定的统计项目,以四川省统计局、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提供的数字为准;非国家规定的统计项目,以主管部门认可的统计数字为准;《年鉴》一律使用当年法定数字。数字书写,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七部门颁布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