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八条、《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第八条规定:以县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根据以上的行政法规,《东莞年鉴》是在东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东莞市地方志办公室具体组织编纂,并由全市各单位参与撰写的大型资料性工具书。自2001年创刊以来,《东莞年鉴》每年出版一卷,通过全面、系统、翔实地载录每年东莞市自然与社会的基本情况,旨在记载历史、宣传东莞,为今后编修地方史志积累历史资料。《东莞年鉴》2009年卷着重记载2008年东莞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各事业的大事、要事及基本情况,重点记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抗击金融海啸、建设富强和谐新东莞的奋斗历程。本期年鉴分正文和彩页两大部分。正文采用分类编辑法,以类目、分目、条目组成主体结构,条目为基本形式,其标题以黑体字加“【】”表示。正文设“大事记、特载、东莞之最、概况、政治、莞港经贸合作、莞台合作、政法、地方军事、城建·环保、交通·邮电、松山湖·虎门港·生态园、对外经济、工业·商业、农业·水利·气象、旅游业、财政·税务、金融业、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社会科学、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社会生活、镇街、人物、社会经济统计资料”等共27个类目。彩页以“文明东莞”为主题,分公共版和宣传版两大类,以形象生动、鲜明亮丽的图片展现东莞的实力与风采。全书前有目录,后有索引,便于检索。《东莞年鉴》2009年卷的统计数据采用法定计量单位,绝大部分为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若与某些单位的数据不一致,使用时应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稿件作者署名,除在撰稿人员栏目中刊列外,“特载”等类目的作者在标题下方标明,彩页在每张图片下方标明,其他类目的作者则在条目文末标出。《东莞年鉴》的编纂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得到各镇街、各单位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并依靠全市撰稿人共同参与而完成的,在此谨致谢意。由于编辑水平有限,书中难免有疏漏之处,请各位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