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东莞年鉴》是由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主办,东莞市地方志办公室具体承办,并由全市各单位共同参与编纂的大型资料性工具书。《东莞年鉴》自2001年创刊以来,每年出版一卷。其目的在于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载每年东莞市自然与社会的基本情况,为宣传东莞、为社会各界人士了解东莞和研究东莞提供资料,并为编修地方史志积累历史资料。《东莞年鉴》2007年卷着重记载2006年东莞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事、要事和基本情况,分正文和彩页两大部分。正文采用分类编辑法,以类目、分目、条目组成主体结构。以条目为表现内容的基本形式。条目标题以黑体字加“【 】”表示。正文设“大事记、特载、东莞之最”等共31个类目。在保持上年卷基本结构的前提下,新设“莞港经贸合作”类目;调整、充实“工业·商业”和“金融业”类目。彩页以“和谐东莞”为主题,分公共版和宣传版两大类。“和谐东莞”力求生动形象展现东莞的风采,与《东莞年鉴》2003年卷的“魅力东莞”、2004年卷的“活力东莞”、2005年卷的“实力东莞”、2006年卷的“创新东莞”形成系列,突出地方特色。《东莞年鉴》2007年卷的统计数据采用法定计量单位,绝大部分为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若与某些单位的数据不一致,使用时应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稿件作者署名,除在撰稿人员栏目中刊列外,“特载”等作者在标题下方标出,其他类目作者则在条目文末标出。《东莞年鉴》的编纂工作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得到各镇(街)、各单位的支持与配合,依靠全市撰稿人员共同努力而完成的,在此谨致谢意。由于水平、时间等因素的影响,书中难免有疏漏之处,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