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统计年鉴—1992》收录了福建省全省及各地区、各部门1991年经济社会和科技各方面的统计数据,以及建国以来全省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的历年数据。是一部全面反映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资料性年刊。《福建统计年鉴—1992》内容分为16部分,即(一)综合;(二)人口;(三)劳动力与职工工资,(四)农业;(五)工业;(六)运输与邮电;(七)固定资产投资与建筑业;(八)物资与能源;(九)商业与物价;(十)对外经济贸易与旅游;(十一)财政、金融与保险;(十二)科学、教育、文化与出版;(十三)体育、卫生、社会福利与其它;(十四)人民生活;(十五)城市经济社会基本情况;(十六)各地市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同时收入了福建省统计局发表的《1991年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年鉴中主要篇章配有统计图表,篇末附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对主要统计指标的含义,统计范围和统计方法作了简要的说明。本年鉴资料除《统计公报》使用的1991年数字为快报数(或预计数)外,各篇资料均为正式年报数。本年鉴并根据现行国家统计制度,对个别历史统计资料进行调整和修订,凡以前我局发表过的数字与本年鉴不一致的,均以本年鉴为准。金门县统计资料除另有注明外,暂未列入本年鉴。本年鉴重要统计数据的资料来源,计算口径和计算价格等均在各篇表末另有注明。本年鉴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耕地、播种面积仍按我国习惯使用“亩”外,其他均采用国际统一标准计量单位。本年鉴表中的符号使用说明如下:“…”表示数据不足该指标最小单位数;“空格”表示该项指标无数据;“#”表示其中的主要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