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衢州年鉴》是由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主办,衢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衢州市档案馆编纂的地方综合性年鉴。
二、《衢州年鉴(2022)》(以下简称本年鉴)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2021年度衢州市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为各级党政机关、研究部门、社会各界人士等了解、研究、建设衢州提供丰富翔实的地情资料,是宣传、推介衢州的权威性工具书。
三、本年鉴由卷首、百科、卷末三部分组成:基本结构分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部分分目设置子目。卷首设衢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及《衢州年鉴》编辑部名单、编辑说明、地图、彩页、目录;百科设专辑、特载、大事记、市情概览、中共衢州市委员会、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衢州市人民政府、政协衢州市委员会、中共衢州市纪委衢州市监委、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法治、军事、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交通运输·邮政、信息化建设、水利·电力、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工业、巨化集团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建筑业·房地产业、商贸、金融业、财政·税务、经济管理、科学技术、教育、卫生健康、体育、媒体、档案·史志、公共文化、南孔文化、社会生活、县(市、区)、人物·荣誉、附录39个类目;卷末设索引。
四、本年鉴数字用法执行《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 15835—2011)。标点符号用法执行《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一次文献中人称、数字、计量单位等用法保持原状。本年鉴中所用数据以统计部门提供的为准;小数点后一般保留两位数字;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等因素,总项和分项之间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误差。本年鉴大部分计量单位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统一用中文。考虑到社会使用习惯,全书中“亩”“公顷”不作统一要求。
五、本年鉴记述起讫时间原则上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保持内容资料的完整性,部分资料适当上溯或下延。
六、本年鉴收录市级机关单位、驻衢州省部属单位、县(市、区)等年度信息资料。文字资料由各承编单位撰写或提供,并经单位领导审核,署作者名。卷首照片署拍摄者名或提供单位;随文照片均由承编单位提供,不另行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