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中国共产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和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委一号文件,落实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为高质量发展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为了全面反映2022年河北省农村社会经济在乡村振兴、美丽河北建设中取得的新成效以及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发生的新变化,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领导决策和公众需要,我们编辑了《河北农村统计年鉴—2023》。
《河北农村统计年鉴—2023》在保持历年《河北农村统计年鉴》基本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度特点对部分内容、表式作了适当调整。本年鉴统计资料中符号说明:“…”表示数据不足本项最小单位,“空格”表示该项统计数据不详或无该项统计资料,“#”表示其中的主要项。同时,为反映石家庄市包含辛集、保定市包含定州和雄安新区的情况以及两个省直管县发展情况,在“统计资料·各市情况”中,分列了石家庄市含省直管县辛集市数据、保定市含省直管县定州市、雄安新区数据,石家庄市不含省直管县辛集市数据、保定市不含省直管县定州市、雄安新区数据,并单列了定州市、辛集市两市数据。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分市数据为2021年最终核定数。
为保证本年鉴按时、保质出版,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高度重视,省直有关部门及各市、县给予了大力支持,全体编办人员为此付出了辛苦的努力,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在编辑过程中,我们力图精益求精,但仍难免有不妥之处,敬请广大读者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