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村统计年鉴-2009》在保持历年《年鉴》基本框架的同时,根据2008年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变化,对部分内容作了调整。1.为了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本《年鉴》特载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和《中共河北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2.根据2008年农村工作新特点,本《年鉴》刊载了部分市、县在发展粮食生产、发展农产品加工转化、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的经验。同时为了推进比学赶超,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刊载了部分县(市、区)加快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本《年鉴》有关GDP数据为快报数。本《年鉴》统计资料表中符号说明:“…”表示数据不足本项最小单位,“空格”表示该项统计数据不详或无该项统计资料,“#”表示其中的主要项。为保证本《年鉴》按时、保质出版,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领导高度重视,省直有关部门及各市、县给予了大力支持,全体编办人员为此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在此,一并表示感谢!本《年鉴》在编辑过程中,我们力图精益求精,但仍难免有不妥之处,敬请广大读者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