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泰兴年鉴》是由中共泰兴市委领导、泰兴市人民政府主办,泰兴市年鉴编纂委员会负责编纂的泰兴地方年度资料性文献。
二、《泰兴年鉴》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旨在全面、系统、真实地逐年记载泰兴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历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泰兴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中外人士了解和研究泰兴提供翔实、准确的信息,充分彰显其存史、资政、教化的功能。
三、《泰兴年鉴(2022)》紧扣泰兴地方特色和时代发展主旋律,主要记载2021年全市基本面貌和各条战线的发展动态,突出反映2021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要事、大事、新事和特事。全书设特载、大事记、概况、中国共产党泰兴市委员会、泰兴市人民代表大会、泰兴市人民政府、政协泰兴市委员会、中国共产党泰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军事·法治、开放型经济、开发园区、农业·水务、工业·建筑业、商贸服务业、公共设施、财税·金融、综合经济管理与服务、科技·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体育、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社会生活、生态环境建设、乡镇(街道)、人物、附录共27个类目。
四、《泰兴年鉴(2022)》内容收录范围以现行泰兴行政区划为界,凡在区域内有价值的信息和资料,不论归属,均予收录。收录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别事物加以追溯记述,以便读者了解其始末。采用的文稿由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提供,并经主要领导审定。
五、《泰兴年鉴(2022)》采用分类编辑法,一般按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设置,少数分目下增设副分目。个别条目包含多方面资料,为了便于阅读,则对条目加以分设,并在段首用楷体标题加以提示。
六、《泰兴年鉴(2022)》除农业等方面部分土地面积单位使用“亩”外,其他均使用法定计量单位。一次性文献中人称、计量单位、行文语言等保持原状。全市综合性数据由市统计局提供,个别数据因统计口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七、《泰兴年鉴(2022)》对所涉及的部分机构名称使用简称,机构的全称和简称对照表列于目录前。
八、各条目下,设文稿作者署名;凡全类目或多个类目系同一作者的,只在最后条目下署名。所登载的照片或文字稿件若署名遗漏或有误,请摄影者或纂稿人与编辑联系,以免稿酬发放错漏。
九、为便于检索,卷首设目录,卷末设主题索引,所载信息均由目录、索引、书眉查检。
十、《泰兴年鉴(2022)》的编辑出版,得到了全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及有关人士的大力支持,也得到省、泰州市地方志部门领导和专家的指导帮助、在此谨表诚挚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