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卫生健康统计年鉴2022.rar
一、《2022内蒙古卫生健康统计年鉴》是一部反映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情况和居民健康状况的资料性年刊。本书收录了全区及各盟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情况的统计数据,以及历史重要年份的全区统计数据。((2022内蒙古卫生健康统计年鉴》,收编的内容截至2021年年底。
二、全书分为11个部分,即: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卫生设施、卫生经费、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蒙中医药服务、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居民病伤死亡原因、卫生健康监督,另附全区人口指标和行政区划。各章前设简要说明及主要指标解释,简要说明主要介绍本章的主要内容、资料来源、统计范围、统计方法以及历史变动情况。
三、资料来源
(一)本资料主要来自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医疗卫生机构年报表》。
(二)人口和行政区划数据摘自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以及民政部门统计资料。
四、统计口径
(一)本书统计涉及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划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
(二)由于修订《国家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制度》,适当调整了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的统计口径,导致19%年、2002年、2007年、2013年机构和人员数变动较大,2013年起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数包括原卫生计生部门主管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三)村卫生室的机构、人员和诊疗人次分别计人医疗卫生机构总数、卫生人员总数、总诊疗人次数中(村卫生室不再单独统计)。
五、统计分组
(一)机构类别: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他卫生机构四类。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和护理院,不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和疗养院,包括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医务室);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医学科研机构、医学在职教育机构、卫生监督(监测、检测)机构、医学考试中心、农村改水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统计信息中心等卫生健康事业单位。
(二)登记注册类型:分为公立、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登记注册类型为
国有和集体办的医疗卫生机构;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联营、股份合作、私营、台港澳投资和外国投资等医疗卫生机构。
医院按登记注册类型分为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公立医院指经济类型为国有和集体办的医院,民营医院指公立医院以外的其他医院,包括联营、股份合作、私营、台港澳投资和外国投资等医院。
(三)主办单位:以医疗机构登记注册为依据,分为政府办、社会办和私人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教育、民政、公安、司法等政府机关主办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办。
(四)城乡:1949-1984年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床位和人员按城市、农村分组,1985-2004年按市、县分组,2005年起按城市、农村分组。城市包括直辖市区和地级市辖区,农村包括县及县级市,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计人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