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社会统计年鉴—2021》(以下称《年鉴》)是广东省社会综合统计资料,主要收录了全省及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2015—2020年和部分1978年以来的社会各方面的统计数据,是一部全面反映广东社会发展情况的资料性年刊。
《年鉴》分为12个篇章,包括:一、基本情况;二、教育;三、卫生;四、文化;五、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六、社会安全;七、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八、体育;九、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档案;十、社会参与;十一、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十二、分县(市、区)和全国各地区部分指标。
《年鉴》由广东省统计局主编,36个省有关单位参编,各篇章数据资料收集分工为:第一篇基本情况主要由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负责;第二篇教育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第三篇卫生由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负责;第四篇文化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办公厅(档案局)负责;第五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负责;第六篇社会安全由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应急厅、省信访局、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第七篇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由省民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第八篇体育由省体育局负责;第九篇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档案由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电影)、省广电局负责;第十篇社会参与由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部门、省政协相关工作部门、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民族宗教委、省文联负责;第十一篇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残联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标单位提供指标数据,省统计局负责综合;第十二篇分县(市、区)和全国各地区部分指标由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统计局负责。
《年鉴》所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除特殊注明外,均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数据。
《年鉴》统计表中的符号使用说明:1.数据表原则上只保留1位小数,但特殊情况除外;2 “…”表示数据不足本表最小单位数;3.“#”表示其中主要项;4.“空格”表示该项统计指标数据不详或无该项数据;5.“①”表示本表下有注解。本书中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做配平处理。
对各参编单位和参编人员的辛勤劳动,我们一并表示感谢。由于《年鉴》涉及面广,数据收集、审核难度极大,疏漏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