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社会统计年鉴2016》(以下称《年鉴》)是广东省社会综合统计资料,主要收录了全省及各地级以上市、县(区)2010—2015年、部分1978年以来的社会各方面的统计数据,是一部全面反映广东社会发展情况的资料性年刊。
《年鉴》分为12个篇章,包括:一、基本情况;二、教育;三、卫生;四、文化;五、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六、社会安全;七、民政;八、体育;九、广播电影电视、出版、档案;十、社会参与;十一、分县(区)部分指标和主要指标全国对比;十二、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
《年鉴》由广东省统计局主编,共27个省有关单位参编,各篇章数据资料收集分工为:第1章主要由广东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等部门负责综合相关内容;第2章由广东省教育厅负责;第3章由广东省卫计委负责;第4章由广东省文化厅负责;第5章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社会保险局负责;第6章由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检察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第7章由广东省民政厅负责;第8章由广东省体育局负责;第9章由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广东省档案局负责;第10章由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工作部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委员会工作部门、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第11章由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卫生厅负责;第12章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扛标单位负责提供指标数据表,省统计局负责综合。对各参编单位和参编人员的辛勤劳动,我们一并表示感谢。
由于《年鉴》编写,时间紧、任务重,数据收集、审核难度极大,疏漏、不足难免。随着将来本项工作的持续进行,我们将本着认真、科学的精神努力改进,不断提高数据质量。
《年鉴》统计表中的符号使用说明:1.数据表原则上只保留1位小数,但特殊情况除外;2.“…”表示数据不足本表最小单位数;3.“#”表示其中主要项;4.“空格”表示该项统计指标数据不详或无该项数据;5.“①”表示本表下有注解。本书中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做配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