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第三产业统计年鉴—2020》收录了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9年第三产业的统计数据以及部分历史数据,是一部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产业发展全面情况的资料性年刊。
二、本年鉴正文内容分为9个篇章:1.第三产业单位数;2.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数;3.第三产业增加值;4.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5.第三产业双向投资与服务贸易进出口情况;6.第三产业能源消费情况;7.第三产业分行业主要指标;8.派生产业情况;9.港澳台第三产业情况。附录部分包括3个篇章:1.世界及主要国家第三产业统计资料摘要;2.中国服务业采购经理指数及世界主要经济体的相关情况;3.部分国家服务业生产指数月度增速。各篇章前设有简要说明,对本篇章的主要内容、资料来源、统计范围、统计方法以及历史变动情况予以简要概述,篇末附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三、本年鉴所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除森林面积和森林覆盖率外,均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数据。
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统计是构成国家统计总体的一部分。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原则,香港、澳门与内地是相对独立的统计区域,根据各自不同的统计制度和法律规定,独立进行统计工作。本年鉴中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统计资料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统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统计暨普查局提供,国家统计局国际统计信息中心负责整理、编辑。
五、台湾省数据来自台湾省“行政院主计处”统计资料,国家统计局国际统计信息中心负责整理、编辑。
六、与2019年版《中国第三产业统计年鉴》相比较,本年鉴主要做了如下修订:
(一)删除表式:
1.第七篇章“第三产业分行业主要指标”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章节中,删除“研究与开发机构研究与试验发展(R&D)课题学科分组情况”“各地区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情况”“海洋观测预报单位机构、人员情况”“海洋观测调查情况”四张表。
2.第七篇章“第三产业分行业主要指标”的“教育”章节中,删除“中国出国留学和外国来华留学人员情况”一张表。
3.第七篇章“第三产业分行业主要指标”的“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章节中,删除“人民检察院受理举报、控告和申诉案件情况”一张表。
4.第八篇章“派生产业情况”的“旅游及相关产业”章节中,删除“按国籍分入境外国游客”一张表。
5.第八篇章“派生产业情况”的“文化及相关产业”章节中,删除“规模以下文化服务业企业基本情况”及“文化服务业事业和社团法人单位基本情况”两张表。
6.第八篇章的“派生产业情况”,因相关分类标准调整,产业单位认定方法正在研究,无法提供数据,删除派生服务业章节。
(二)合并表式:
在第七篇章《第三产业分行业主要指标》的“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章节中,“环保重点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情况”和“环保重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情况”二表合并为“主要城市噪声监测情况”一张表。
(三)增加表式:
1.第三篇章“第三产业增加值”中,因分地区核算制度改革,《中国第三产业统计年鉴—2019》中沿用2017年度数据。为确保年度数据连续性,《中国第三产业统计年鉴—2020》将2018年度和2019年度分地区增加值相关数据同时加载,增加三张表。
2.第七篇章“第三产业分行业主要指标”的“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章节中,增加“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情况”一张表。
七、本年鉴中凡未注明年份的数据,均指2019年的数据。
八、本年鉴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国际统一标准计量单位。
九、本年鉴中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计量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做机械调整。
十、符号使用说明:年鉴各表中的“空格”表示该项统计指标数据不足本表最小单位数、数据不详或无该项数据;“#”表示其中的主要项。港澳台部分的符号使用方法具体见其篇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