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社会各界共同分享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成果,更方便地开发利用普查资料,我们将经济普查资料编辑整理,汇编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济普查年鉴—2018》一书,全书共上、下两卷,随书配送同版本光盘一张。《上卷》分四篇:第一篇为“法人单位及从业人员篇”,第二篇为“企业法人及从业人员篇”,第三篇为“行政事业单位篇”,第四篇为“各类法人经济篇”。《下卷》分六篇:第一篇为“工业篇”,第二篇为“建筑业篇”,第三篇为“国内贸易篇”,第四篇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篇”,第五篇为“服务业篇”,第六篇为“科技篇”。为使读者能够更好地使用本资料,现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
二、上卷中法人单位及从业人员篇和企业法人及从业人员篇汇总表,均不包含少量无分组标识的单位数据,其中单位数包含兼营二、三产业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数不包含兼营二、三产业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
三、上卷中法人单位及从业人员篇和企业法人及从业人员篇的汇总数,包含了金融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及书中简称兵团)外工业单位数据,分项数据不含此部分单位。下卷中工业篇包含了兵团外工业单位数据。
四、本资料中个别数据与兵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不一致,因公报为初步汇总数所致,以本资料为准。
五、本资料对部分数据由于计量单位不同或四舍五入而产生的差数均未作机械调整。
六、表中空格表示该项统计指标数值为零、数据不详或无该项数据,“#”表示其中的主要项。
七、本资料中的“一套表单位”指规模以上工业、资质内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八、为了更准确地使用本年鉴,每卷后附有详细的指标解释。
希望此书能使社会各界对兵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有一个全面概括的了解,更愿本书内容能为社会经济研究工作者提供有价值参考。
兵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是兵团普查工作者共同辛勤工作的成果,也是广大普查对象积极支持配合的结果。在此,向兵团全体普查工作者、普查对象和参与和支持普查工作的人员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