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照国务院2006年第467号令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2009年第53号令颁布的《甘肃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中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负责编纂地方综合年鉴”“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的要求,2010年起,正宁县地方史志办公室依法主持编纂《正宁年鉴》。
二、《正宁年鉴》的编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试行),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突出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
三、《正宁年鉴》(2018)是由正宁县人民政府主管、正宁县地方史志办公室主办的综合性县情书籍和资料性文献。旨在全面、准确、系统、及时地记述2016年县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反映正宁县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的新成就、新进展、新问题,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国内外各界人士了解正宁、研究正宁提供权威的县情信息,也为续修下一轮《正宁县志》(2007—2026)积累基础资料。
四、《正宁年鉴》(2018)的记述时限一般为2017年1月至12月,但《年度人物》及照片资料中的领导人、先进典型、个别单位的工作情况等适当向前追溯、向后推延。
五、《正宁年鉴》(2018)采用条目体形式编纂,大致分类目、栏目、条目、分目4个层次。其中类目按“事以类属”归类,不涉及单位辖属关系。
本年鉴共设类目26个,分别是特载、大事记、县情概览、乡镇概况、中国共产党正宁县委员会、中国共产党正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宁县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正宁县委员会、社会团体、社会生活、法治、军事、综合管理、农业和农村建设、工业和信息化、交通、城建·环保、财税·商贸·流通、金融·保险、科教文卫、公报·视察·调研、年度人物、附录。
六、《正宁年鉴》(2018)中的文字、图片等资料来源主要有5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部门及辖区内中直、省直单位报送,文档查阅,报刊摘抄,网站搜寻,上门调查。其中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来源于县统计局的统计公报。各供稿单位报送资料经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审阅。稿件经县地方史志办公室总纂后,主要内容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七、《特载》《附录》《公报·视察·调研》所收文章中凡计量标准不规范之处,均予改正,如“公斤”改为“千克”,“公里”改为“千米”,“斤”换算为“千克”等。
八、图表中不存在某项数据时,用“—”填充;数据缺失时用“\”填充。
九、《艺文》《附录》《公报·视察·调研》所录文章中,错别字在[]内纠正;缺漏字在()中补出;□代替模糊不清的字。
十、《正宁年鉴》的编辑出版得到全县各级党政领导的热情关心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谨表示衷心的感谢。
十一、由于编者水平有限,缺漏错讹之处在所难免,敬请广大读者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