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照国务院2006年第467号令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2009年第53号令颁布的《甘肃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中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负责编纂地方综合年鉴”“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的要求,2010年起,正宁县地方史志办公室依法主持编纂《正宁年鉴》。
二、《正宁年鉴·2012》是由正宁县人民政府主管、正宁县地方史志办公室主办的综合性县情书籍和资料性文献。旨在全面、准确、系统、及时地记述2012年县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反映正宁县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的新成就、新进展、新问题,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国内外各界人士了解正宁、研究正宁提供权威的县情信息,也为续修下一轮《正宁县志》(2007-2026)积累基础资料。
三、《正宁年鉴·2012》的记述时限一般为2012年1月至12月,但《年度人物》中的先进典型及个别单位的工作情况等适当向前追溯。
四、《正宁年鉴·2012》采用条目体形式编纂,大致分类目、栏目、分目、条目4个层次。其中类目按“事以类属”归类,不涉及单位辖属关系。
本年鉴共设类目27个,分别是特载、大事记、县情概览、乡村概况、机构与领导人、中国共产党正宁县委员会、中国共产党正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宁县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正宁县委员会、社会团体、社会生活、法治、军事、综合管理、农业·农村建设、工业·信息化、交通、城建·环保、财税·商贸·流;通、金融·保险、科教文卫、公报·视察·调查、年度人物、艺文、档案钩沉、附录。
五、《正宁年鉴·2012》中的文字、图片等资料来源主要有5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部门及辖区内中直、省直单位报送,文档查阅,报刊摘抄,网站搜寻,上门调查。其中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来源于县统计局的统计公报。各供稿单位报送资料经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审阅。为示负责,整理者署名于分目或条目之后。稿件经县地方史志办公室总纂后,主要内容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六、《特载》《附录》所收文章中凡计量标准不规范之处,均予改正,如“公斤”改为“千克”,“公里”改为“千米”,“斤”换算为“千克”等。
七、图表中不存在某项数据时,用“一”填充;数据缺失时用“\”填充。
八、《艺文》《附录》所录文章中,错别字在〔 〕内纠正;缺漏字在〔 〕中补出;□代替模糊不清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