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南减灾年鉴》(2016—2017)卷系《云南减灾年鉴》第十二卷,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云南减灾年鉴》编辑委员会指导下,由《云南减灾年鉴》编辑部组织编撰完成的。本卷减灾年鉴是云南“十三五”防灾减灾工作的起始篇,是灾害预防、研究和管理的重要基础资料,将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推动我省防灾减灾事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二、本卷减灾年鉴编辑机构,是根据省政府批示精神,以省灾协领导为主,由各编写单位推荐编委后成立的,充分体现了省直各单位、驻滇部队、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社会团体对此项工作的大力支持。
三、本卷减灾年鉴共有48个单位参加编写,其中27个为省直各委办厅局,3个为驻滇部队,2个为社会团体,16个为州(市)政府和所属部门。其内容充实广泛,涵盖面广,充分反映了2016—2017年间云南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总体概况。具有连续性、文献性和权威性,可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自然灾害,制定防灾减灾对策,提供重要参考和借鉴,也可为教学、科研、设计、规划等部门提供准确连续的信息和数据,在云南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四、本卷减灾年鉴在编写体例上,仍以大事、要事、首事列条目编写,以灾种或行业单位分部类,下设栏目、条目共三级目,以条目为单元,条目用黑体字加[]表示,查寻方便。
五、为提高减灾年鉴编撰质量,本卷在编撰方式上进行了改革创新,在内页条目中插人了相关图片,力求图文并茂,着力打造年鉴精品。
六、本卷减灾年鉴各部类稿件均由有关部门专人负责编写,并经各单位领导严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提供给编辑部。文内数据,均以统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无统计部门数据的,在使用时,可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为准。
七、本卷减灾年鉴在编写出版过程中,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内容范围广,虽经所有分类编撰人员的努力,以及编辑部的精心审编、统编、协调、充实和三校,但仍可能有疏漏之处,敬请谅解和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