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蒙古调查年鉴—2018》是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编纂的一部集全区农村牧区和城市经济社会统计调查数据、资料为一体的权威性工具书。本年鉴通过大量翔实的统计数据,重点反映了2017年内蒙古农村牧区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是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和认识内蒙古经济社会情况的重要资料工具书。
二、本年鉴共分为综合篇、农业调查篇、住户调查篇、价格调查篇、住户监测篇、县域经济社会调查篇、各省市区资料篇、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数据篇八个部分。综合篇分为:1.行政区划和自然资源;2.综合;3.国民经济核算。农业调查篇分为:1.农村牧区基本情况;2.农牧业生产情况。住户调查篇为:居民生活。价格调查篇为:物价指数。住户监测篇分为:1.农牧民工调查;2.贫困监测。县域经济社会调查篇分为:1.旗县农村牧区基本情况;2.旗县农牧业生产情况;3.旗县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各省市区资料篇为:各省市区主要经济指标。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数据篇为:数据资料。为便于读者查阅,在各部分各细目编排了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三、本年鉴的统计数据大部分来自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的抽样调查统计报表,一部分来自全面调查和有关业务部门年度统计报表。
四、与《内蒙古调查年鉴—2017》相比较,本年鉴对部分篇章、表式和内容进行了调整。其中,综合篇的版面排序和内容安排参考《中国统计年鉴》和《内蒙古统计年鉴》进行了调整优化;农业调查篇、县城经济社会调查篇以及各省市区资料篇中的2007-2017年农牧业生产的历史数据,是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进行了修订核定后的最终法定数据;由于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方法制度的调整,以及第三次全国农普数据核定修订结果,对农业调查篇中的牲畜头数以及专项调查篇中的贫困监测的个别版面和指标内容进行了删减、修订;增设了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数据篇,展示了内蒙古自治区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民生领域的可喜变化、发展历程和伟大成就。读者在使用历史数据时,如数据有出入,请以本年鉴为准。
五、资料中所使用的数量单位均采用国际统一标准计量单位。
六、本年鉴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七、本年鉴各表式中,有关对全表的注解均在该表上方,对表中部分指标的注解则在该表下方。
八、本年鉴表中的符号使用说明:“空格”表示该项统计指标数据不详或无该项数据;“#”表示其中的主要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