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蒙古调查年鉴—2017》是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编纂的一部集全区农村牧区和城市经济社会统计调查数据、资料为一体的权威性工具书。本年鉴通过大量翔实的统计数据,重点反映了2016年内蒙古农村牧区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是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和认识内蒙古经济社会情况的重要资料工具书。
二、本年鉴共分为综合篇、农业调查篇、住户调查篇、价格调查篇、专项调查篇、县域经济社会调查篇、各省市区资料篇等七部分。综合篇分为:1.行政区划和自然资源;2.综合;3.国民经济核算。农业调查篇分为:1.农村牧区基本情况;2.农牧业生产情况;3.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住户调查篇为:居民生活。价格调查篇为:物价指数。专项调查篇分为:1.农牧民工调查;2.贫困监测。县域经济社会调查篇分为:1.旗县农村牧区基本情况;2.旗县农牧业生产情况;3.旗县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各省市区资料篇为:各省市区主要经济指标。为便于读者查阅,在各部分各细目编排了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三、本年鉴的统计数据大部分来自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的抽样调查统计报表,一部分来自全面调查和有关业务部门年度统计报表。
四、与《内蒙古调查年鉴—2016》相比较,本年鉴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按照统计方法制度的要求,本年鉴对价格调查篇和专项调查篇的部分版面和指标内容做了改动与调整。并对以前发表的统计数据重新进行了核实,相应地调整了部分数据。读者在使用历史数据时,如数据有出入,请以本年鉴为准。
五、资料中所使用的数量单位均采用国际统一标准计量单位。
六、本年鉴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七、本年鉴各表式中,有关对全表的注解均在该表上方,对表中部分指标的注解则在该表下方。
八、本年鉴表中的符号使用说明:“空格”表示该项统计指标数据不详或无该项数据;“#”表示其中的主要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