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景德镇统计年鉴—2018》是一部史实性、权威性、综合性强的年度统计资料书。它通过大量、翔实的统计数字,全面、系统地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景德镇市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变化情况,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制订规划、管理经济提供有参考价值的咨询依据。
二、本《年鉴》以2017年各项统计资料为主,全书内容分为综合,人口,就业人员和职工工资,固定资产投资,贸易和外向型经济,能源,财政、金融、保险,价格指数,人民生活,城市建设,农业,工业,建筑业,规上服务业,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房地产开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其他,全省各设区市及“四省九市”主要指标,附录等共20篇。
三、本《年鉴》中的生产总值、农业总产值、农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等指标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四、根据国家报表制度规定,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按规模分为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和限额以下消费品零售额,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的统计对象包括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及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限额以下消费品零售额的统计对象为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统计对象以外的所有法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口径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投资。规上服务业企业是指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法人单位,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法人单位。
五、本《年鉴》表内符号的使用:“-”表示无该项统计指标数据,“…”表示该数据不足本表最小计量单位数:“空格”表示该项统计数据不详或无该项数据;“#”表示其中的主要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