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18广州统计年鉴》是一本全面反映广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资料工具书。本书通过大量的统计数据,全面客观地记录了2017年及重要历史年份广州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
二、广州统计年鉴2018全书内容分为18个篇目,即:1.综合;2.人口;3.从业人员和工资;4.固定资产投资;5.能源和环保;6.财政和金融;7.价格指数;8.人民生活;9.城市建设;10.农业;11.工业;12.建筑业;13.运输和邮电;14.国内贸易;15.对外经济贸易和旅游;16.规模以上服务业;17.科技;18.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社会福利和其他。在附录部分,收集了全国、广东省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主要经济指标。
三、本年鉴资料主要来自政府各级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的各种定期统计报表和抽样调查资料,部分资料来自省属、市属各主管部门。
四、2014年广州市行政区划有调整,原黄埔区和原萝岗区合并为新黄埔区,原增城市和原从化市撤市设区。从2015年起,我市行政区划包括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等11个区,无县级市。
五、从2014年起广州市实施城乡一体化分市县住户调查制度,住户调查统计指标体系有较大变动。
六、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国统字〔2017〕142号)要求,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统一开始使用。本资料中凡是涉及到分行业的表式(除个别部门提供的数据仍按旧行业分类,表中有注明),均按照新的行业分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作调整。
七、从2018年起,广州统计年鉴2018 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篇。
八、本年鉴总量指标计算所采用的价格除注明外均为当年价格。
九、读者在使用历年资料时,凡与本年鉴有出入的,均以本年鉴为准。广州统计年鉴2018
十、本年鉴中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十一、本年鉴表中的符号使用说明:“空格”表示该项统计指标数据不详或无该项数据;“ … ”表示数不足本表最小单位数;“ # ”表示其中的主要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