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樟树年鉴》是樟树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年鉴,由《樟树年鉴》编辑委员会组织实施,《樟树年鉴》编辑部负责编辑,稿件由各乡镇(街道)、市委各部门、市直及省、宜春市驻樟各单位提供。
二、《樟树年鉴》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逐年记录樟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每年出版一卷,为加快樟树发展服务。
三、本年鉴着重记载2017年度内容,按照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统一规定,《樟树年鉴》自本卷起由记载事项年号为卷号更改为以出版年号为卷号(2017卷改为2018卷)。年鉴内设栏目、分目、条目,条目为年鉴内容的基本记述单位,其标题用黑体字加【】标志。
四、本年鉴分为综合情况、动态信息和辅助资料三大部分。综合情况设特载、大事记、樟树概览等3个栏目。动态信息设中共樟树市委员会、樟树市人大常委会、樟树市人民政府、政协樟树市委员会、中共樟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樟树市人民武装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法治、政务、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园区经济、交通、信息产业、贸易、市场建设、财政税收、经济管理与监督、金融保险、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自然观测、教育、文化艺术与传播媒体、科技卫生体育、旅游、乡镇街道场、人物28个栏目。辅助资料设统计资料和附录2个栏目。条目中涉及有关樟树经济和社会发展数据,以樟树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五、本年鉴内容层次设置是为方便分类编辑和读者系统阅读,不反映严格的科学分类体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排序和层次并不表示其地位和规模。所载新任市领导、市直单位、乡镇(街道)及省、宜春驻樟单位领导人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并录在所属内容之后,便于系统查阅。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2017年12月相关文件要求,年鉴中所录人物一律不再使用个人标准照。
六、《樟树年鉴》编纂出版得到全市上下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此谨表谢意。因经验不足和条件所限,难免有疏漏和不完善之处,敬请广大读者见谅,并予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