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鉴内容时限为1990~1995年,与1989年年鉴相衔接。本年鉴门类设置上与1989年年鉴基本相同,但扩增了《樟树市名优特新产品》和《省、地驻市单位简介》两个类目。在市委工作部门分目中,比1989年年鉴增设了政研室、村建办。在市政府工作部门分目中,比1989年年鉴增设了地方税务局、外资局、供销社,并把双重领导的气象局、邮电局、烟草专卖局划出另列。把党史工作调整到文化类。群众团体类比1989年年鉴增设了计划生育协会、残疾人联合会,并把科学技术协会和哲学社会科学学会工作调整到科学技术类。教育类,比1989年年鉴增设了《1990~1995年樟树市录取本科学生名录》和《1990~1995年樟树市中学生参加全国各学科竞赛获奖名录》。本年鉴采取分类编排法,原则上以系统为类目,以部门为分目,除《樟树市概况》外,其它以一事一条的原则设条目。不同层次的内容标题用不同的字体和等级加以区别。年鉴中的概况、综述和条目,所涉及的基本情况、经济指标都是由各单位编修人员撰写和单位领导审稿的,并对照《统计年鉴》进行核实,但1995年工业总产值以工业普查数为准。市六套班子领导成员及各部门正职和乡、镇、街道以及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正职的任职、离任因变化较大,故在各自单位内容中作了比较详细记载;市企、事业单位1995年末正科以上单位的正职在政府分目中集中反映;省、地驻市单位1995年末在职的主要领导,在各自单位内容后介绍。以上人员职务及任职、离任时间,除省、地驻市单位外,均经组织部核实。本年鉴的人物类目,收入的烈士、劳模、先进人物都是1990~1995年产生并获省及省以上荣誉称号的,其他时间产生的未收入;收入的部份副处级、副高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都是在市外工作的,且不论何时任职,但《清江县志》、1989年年鉴已收入的,除职务变化了的外,本年鉴均未收入;在市辖单位工作的副处级、副高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本年鉴人物类目未收入。1990~1995年,本市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的人员,凡在省级以上获奖的作品、公开出版的专业著作和专业刊物发表的文章,以及获得副高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都在本年鉴中有记载。以上内容,均与文化局、科协、社联、文联、科委等单位共同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