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夏水利年鉴2015》是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主办的公开发行的正式出版物,是具有行业公报性质的资料性工具书。
二、本年鉴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四个战略全面布局,为推进“四个宁夏”建设服务。
三、本年鉴客观记录了2014年宁夏水利事业发展状况、重大事件和最新成就。所刊载的内容由水利厅机关处(室),厅属单位,市、县(区)水务局和有关企业提供,资料真实、全面,具有重要的资政、存史价值,为人们了解宁夏水利改革发展情况提供信息服务咨询。
四、本年鉴采取分类编辑法,以类目、分目、条目组成框架结构的主体部分。全书条目标题统一用黑体字加【】表示。
五、本年鉴设28个类目:特载、专载、机构与组成人员、大事记、综述、水利专报、重点工程、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组织人事、规划计划、水政水资源、财务审计、科技教育、建设管理、农村水利、防汛抗旱、节水型社会建设、灌溉管理、水土保持、水利经营、安全生产、水利信息化建设、综合政务、水文化建设、水利厅直属单位、市县(区)水务局、荣誉、法规文件。
六、本年鉴对各分目、条目之间的交叉重复,采取详略互见等不同记述方法。
七、本年鉴“荣誉”类目主要收录获得水利厅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单位、个人名录。
八、本年鉴表述形式有专文、条目、大事记、表格、图片等多种,其中条目属最基本的表述形式。
九、本年鉴文稿实行文责自负。文稿的内容、数据、保密等问题均由所在单位审核把关。
十、本年鉴严格执行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法定计量单位。数字用法遵从国家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技术用语、专业名词、符号等力求符合规范或俗成。使用各市、县水务局名称时,一般写明某市(县)水务局等,如银川市水务局;各单位一般写单位全称,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唐徕渠管理处。宁夏回族自治区简称“自治区”或“宁夏”,有时简称“全区”。
十一、《宁夏水利年鉴》的编写工作,得到了各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深表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