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夏水利年鉴2013》是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主办的公开发行的正式出版物,是具有行业公报性质的资料性工具书。
二、本年鉴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改革开放、五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为实现宁夏跨越式发展服务。
三、本年鉴客观记录了2012年宁夏水利事业发展状况、重大事件和最新成就。所刊载的内容由水利厅机关处(室)(10个)、厅属单位(39个)、社团组织(4个)及各市、县(市、区)水务局(26个)提供,资料真实、全面,具有重要的资政、存史价值,为人们了解宁夏水利改革发展情况提供了全面的信息服务咨询。
四、本年鉴采取分类编辑法,以类目、分目、条目组成框架结构的主体部分。全书条目标题统一用黑体字加【】表示。
五、本年鉴设28个类目:特载、专载、机构与组成人员、大事记、综述、水利专报、重点工程、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组织人事、规划计划、水政水资源、财务审计、科技教育、建设管理、农村水利、防汛抗旱、节水型社会建设、灌溉管理、水土保持、水利经营、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水文化建设、水利厅直属单位、市县(区)水利机构、人物、法规文件、水利统计。
六、本年鉴对各分目、条目之间的交叉重复,采取详略互见等不同记述方法。
七、本年鉴“人物”类主要收录获得国家部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奖励以及获得政府特殊津贴、入选自治区“313”人才工程的水利行业先进人物简介,并附有获得水利厅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单位、个人名录。
八、本年鉴表述形式有专文、条目、大事记、表格、图片等多种,其中条目属最基本的表述形式。
九、本年鉴文稿实行文责自负。文稿的内容、数据、保密等问题均由所在单位审核把关。
十、本年鉴严格执行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法定计量单位。数字用法遵从国家GB/T1 5835-1 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技术用语、专业名词、符号等力求符合规范。使用各市、县水务局名称时,一般写明某市县水务局等,如银川市水务局,一般写单位全称,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唐徕渠管理处等。宁夏回族自治区简称“自治区”或“宁夏”,有时简称“全区”。
十一、《宁夏水利年鉴2013》的编写工作,得到了各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深表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