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统计年鉴-2017》以大量统计数据,全面、系统地反映2016年苏州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发展情况。
2.本年鉴内容包括:发展成果图,综合,人口、劳动力,农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贸易餐饮业,对外经济、国际旅游,服务业,能源消费,固定资产投资,企业调查,财政、金融、保险,物价指数,人民生活,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司法,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城市比较等二十二个部分。
3.本年鉴辑入的统计数据以2016年为主,主要指标还列示了建国以来主要历史年份的统计数据。资料主要来自苏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苏州调查队的各项定期统计报表和抽样调查资料,部分资料来自苏州各主管部门。
4.根据国家统计制度的变化,部分历史数据作相应的调整,读者在使用历史资料时,凡以往年鉴与本年鉴有出入的,均以本年鉴为准。
5.2012年9月吴江撤市设区,原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合并设立姑苏区。本年鉴表内全市数据包括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虎丘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江区,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太仓市,市区中包含吴江区数据(气象、水文、物价指数除外)。
6.本年鉴中的符号说明:
“…” 表示数据不足本表最小单位数;
“空格” 表示该项统计数据不详;
“ - ” 表示无该项统计数据;
“ # ” 表示其中数。
《苏州统计年鉴》公开出版以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不少读者对年鉴的内容和编辑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对此,我们深表感谢。欢迎读者一如既往地对年鉴的不足之处批评指正,帮助我们进一步提高编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