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富川年鉴》是依照国务院颁发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由中共富川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富川瑶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组织编纂,系统记述全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
二、《富川年鉴》(2014-2015)卷,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客观详实地记载和反映2013-2014年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旨在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各行各业的工作提供咨询信息,为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和研究富川提供基本情况,为编纂与续修地方志积累资料。
三、本年鉴分设专文、特载、大事记、概述、政治、人民团体、法制、军事、农林水牧渔果烟业、城建环保、交通、工业、信息产业、商务、金融保险、经济管理与监督、财政税务、文化体育、科技教育、卫生、乡镇概况、行政法规、荣誉录、附录、索引、图片专辑等26个部类。记述对象:县直各部、委、办、局及企事业单位,各乡镇,驻富部队,人民团体,县境内的中直、区直、市直单位。
四、本年鉴采用分类编辑法,以类目、分目、条目组成框架结构,部分条目还设有次分目层次。内容层次的设置,大体上按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归类和排列,并表示部类与条目之间的层次关系。机构、企事业单位等排序和层次一般不表示其地位和规模。全书条目统一用黑体字加【】表示。
五、本年鉴使用规范的语体文和记述体,直陈其事,寓论断于叙事之中。文字力求言简意赅,同时,在正文前和各大篇之间设置彩色图文,力求做到图文并茂。
六、本年鉴记述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富川瑶族自治县除必要写全称,一般只写简称“自治区”和“自治县”、“富川县”及“县”或“富川”。
七、本年鉴记述的文字内容和数据均由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提供,并经单位领导审核。所引用的综合数据由县统计局提供,各条目的数据为撰稿部门提供。采用数据中,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总产值绝对值未加注明的,均为当年价。“图片专辑”记述内容不受年限限制,所用数据如与正文相关数据有出入的,以正文为准。
八、《富川年鉴》的编辑工作,得到全县各级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谨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编辑水平有限,本年鉴难免有错漏之处,恳请广大读者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