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治统计年鉴-2016年》是一部全面反映长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资料性年刊。全书系统收录了全市及各县、区(市)、各部门2015年经济、社会、科技等各方面的统计数据。
二、全书内容共分为15个部分,即1、综合;2、人口;3、农业经济;4、工业和建筑业;5、交通邮电;6、批零贸易餐饮和对外贸易;7、财政金融保险;8、市政建设和环保事业;9、科技教育、文化;10、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11、固定资产投资;12、职工人数劳动工资;13、能源;14、物价;15、人民生活。在每一部分中,一般又分为综合性、分县区和分单位的数据。
三、与《长治统计年鉴—2015》相比较,本年鉴在统计内容和编辑上主要做了如下修订:1、第一部分综合,根据第三次经济普查结果,对2009年-2013年地区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加值数据进行了修订。2、第三部分农业,新增了全年蔬菜及食用菌、瓜果、中草药材生产情况。根据部门统计报表制度,林业生产情况表式、指标内容做了相应调整。3、第十一部分固定资产投资,根据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取消了分县区城镇+农村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分县区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分县区农村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4、第十四部分物价取消了商品零售平均价格。
四、资料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本年鉴资料如与我局编印的《长治统计提要-2016》有出入,一律以年鉴资料为准。
六、年鉴使用符号说明:
“空格”表示该项统计指标数据不足最小单位数、数据不详或无该项指标数据;
“※①②”表示下面有或后面有注解;
“#”表示其中主要项。
七、本年鉴出版发行,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深表谢意。欢迎读者对年鉴的内容、编排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以进一步改进编辑工作,更好地为读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