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蒙古统计年鉴》是一部按年度连续出版的大型统计资料书。本《年鉴》通过大量的统计数据,全面反映了2015年内蒙古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变化情况,是国内外各界人士了解内蒙古、认识内蒙古的重要统计资料工具书。
二、年鉴全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特载,载入了自治区党政部门重要文件和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第二部分为统计资料,分为24个细目。即:1.行政区划和自然资源;2.综合;3.国民经济核算;4.人口;5.从业人员和职工工资;6.固定资产投资;7.能源和环境;8.财政;9.物价指数;10.人民生活;11.城市概况;12.农业;13.工业;14.建筑业;15.运输和邮电;16.国内贸易;17.对外经济贸易;18.旅游;19.金融和保险;20.教育、科技和文化;21.体育、卫生、社会福利和其他;22.盟市资料;23.旗县区资料;24.附录。为了便于读者查阅,每个细目编排了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三、本年鉴的统计数据大部分来自政府统计部门和业务部门年度统计报表,一部分来自抽样调查。
四、与《内蒙古统计年鉴-2015》相比较,本年鉴做了如下调整:
1. 由于投资制度改革,本年鉴取消了城乡分组,并对版面进行了调整。
2.旗县区篇增加了“年末户籍人口”及其分组指标,该指标数据来源于公安部门。由于2015年公安部门制度变革,取消了“农业”、“非农业”人口分组,改为城乡人口分组,故“乡村人口”指标2014年和2015年两年的数据不可比。
五、资料中所使用的数量单位均采用国际统一标准计量单位。
六、本年鉴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七、本年鉴各表式中,有关对全表的注解均在该表上方,对表中部分指标的注解则在该表下方。
八、本年鉴表中的符号使用说明:空格表示该项统计指标数据不足本表最小单位数、不详或无该项数据;“#”表示其中的主要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