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经济年鉴》是由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管、港澳研究所主办的经济类大型工具书。主要反映上一年度港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及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情况。每年第四季度出版1卷,现己出版4卷(含本卷)。《港澳经济年鉴2003》(下简称《年鉴》)由目录、概述文章、专稿、统计图表、附录、图片及广告专版等组成。正文采用分类编辑法,包括文献摘要、港澳经济年度发展、港澳经济专题研究、内地与港澳经济合作、经济统计和附录等内容,共八编。1.文献摘要包括:党和国冢领导人关于港澳问题的有关讲话。港澳特区政府行政长官论坛、施政报告、财政预算案和经济施政方针等。2.港澳经济年度发展包括:港澳经济年度综述、主要行业年度发展等。3.港澳经济专题研究包括:涉及港澳经济问题的专稿、研究报告等。4.内地与港澳经济合作包括:内地与港澳地区经贸往来与合作的综述、专题研究,内地与港澳地区经贸合作的发展趋势、商机及有关影响。2003年6月及10月,内地与香港、澳门相继达成《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为使读者对此有全面的了解,本刊特设“CEPA专辑”。5.在“CEPA专辑”中,本刊精选了一组由内地及港澳地区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工商界人士撰写的专稿和研究报告,并节选刊登了两个 CEPA 的协议文本、相关附件,以及与实施两个 CEPA 协议相关的法规目录。6.经济统计包括:香港,澳门特区政府经济统计,专业部门如香港交易所、金管局、旅游发展局等机构的统计,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如商务部,海关等主管部门的业务统计等。7.受篇幅所限,本卷附录只收录了港澳地区经济大事记。《年鉴》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系统、全面、客观地反映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年度经济发展情况,特别是对内地与港澳地区的经贸合作进展作了全面的回顾与介绍。在文稿的组织、编写上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观点鲜明,资料新颖、数据准确、叙述客观。本刊特约撰稿人均为内地与港澳地区知名的专家,学者、以及资深的政府和工商界人士。选编的研究报告均源自在港澳经济领域颇有建树的专业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经济统计”的统计数据主要由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统计处(局)等专业部门特为提供。除定期修订的统计指标外,其余统计数字为截至2003年8月底(香港)和7月底(澳门)已公布的数字。由于统计口径、方法不同,文中如有数据与“统计编”中的数据不一,以“统计编”中各机构的权威统计为准;其他相关资料或作者的分析研究推论,也供读者参考。文中所有观点,不一定代表本刊编辑部的观点。《年鉴》统计资料截止日期原则上为2002年年底;选稿截止日期为2003年年底。《年鉴》在编辑出版过程中得到港澳与内地许多政府部门、专业机构和团体以及工商企业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由衷的谢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统计处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统计暨普查局在为《年鉴》提供和审校香港、澳门经济统计资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谨此致谢。由于编辑人员经验不足,水平有限,难免存在疏漏与错误。敬请各界人士给予批评指正,以使《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逐步完善,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