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决定,我国于2006年12月31日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普查对象为我国境内的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村居民生活,以及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环境等方面情况。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所有普查对象由普查员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通过普查,掌握了我国有关农业、农村、农民的基本情况。《中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综合提要》由八部分组成:一、简要文字说明和主要指标统计图表;二、普查对象基本情况;三、农业生产条件和生产状况;四、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社会服务;五、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六、农村劳动力资源及从业情况;七、第一次、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结果对比;八、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方法和制度。《中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综合提要》中所涉及的全国性数据均未包括台湾省及港澳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