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于1987年进行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通力协助下,经过广大调查员、编码员、数据录入员、计算机技术人员的辛勤劳动和广大城乡居民的热情支持与配合,圆满地完成了调查的全部工作。在此,谨向参加这项调查的全体工作人员表示衷心地感谢。这次抽样调查,以1987年7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调查的对象是被抽中地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调查时采取按常住人口登记的原则,登记的人口包括:(一)常住在本市(不含市辖县)、镇、县(不含县辖镇),并已在本市、镇、县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包括外出不满半年的人);(二)已在本市、镇、县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户口在外市、镇、县的人;(三)调查时在本市、镇、县,由于各种原因,户口待定的人。这次抽样调查,采取分层、三阶段、整群的抽样方法,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终样本单位。最终样本单位的整群规模,按概率比例计算的规模加以控制。全区共抽取9个县(市)、32个乡(镇、街道)、66个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实际调查登记2.2万户,10.8万人,抽样比为2.5%。全部调查数据,经电子计算机汇总后,我们整理编印了这本书,并列入全国系列资料《中国1987年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的一个分册出版。本册资料,共编为11卷,126张表。内容包括人口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行业、职业构成、家庭、婚姻、生育、死亡及近年来迁入我区的人口等基本情况。这是继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以来,反映我区人口发展状况比较系统、比较全面的一本资料。本资料中,在95%的把握程度下,1987年上半年出生率的抽样误差为土076‰,死亡率的抽样误差为±0.18‰。本资料在抽样设计编制抽样框时,是以1986年年初人口数为基础的,由于人口的自然变动和机械变动等原因,实际调查的人数与设计的样本量有所出入,因此不宜用抽样比直接推算总体。作为一次多指标的抽样调查,不可能同时对所有指标都具有较高的代表性。加之,本资料交叉分组多,有些分组过细的指标,由于具有该种标志的人口少、分布不均匀,代表性更差一些。本资料中出生、死亡数字系回顾性调查项目,离开调查时点较久的死亡人口数字,由于回顾的时间较长,会有一定的偏差。另外,在抽样设计时,只考虑全区的代表性,所以人口的地区分布、各少数民族的分布等代表性不强。以上问题希望读者在使用本资料时加以注意。本资料各表中的人口数均以“人”为计量单位,户数以“户”为计量单位。表中符号“一”表示没有数字或数字太小不便列出。为了方便读者,本资料最后附有主要指标的解释和计算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