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于1987年进行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在各级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通力协助下,经过广大调查员、编码员、数据录入员、计算机技术人员的辛勤劳动和广大城乡居民的热情支持与配合,圆满地完成了调查的全部工作。在此,谨向参加这项调查的全体工作人员表示衷心地感谢。这次抽样调查,以1987年7日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调查的对象是被抽中地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调查时采取按常住人口登记的原则,登记的人口包括:(一)常住在本市区、镇、县,并已在本市区、镇、县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包括外出不满半年的人);(二)已在本市区、镇、县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户口在外市、镇、县的人;(三)调查时在本市区、镇、县,由于各种原因,户口待定的人口。这次抽样调查,采取分层、三阶段、整群的抽样方法,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终样本单位。最终样本单位的整群规模,按概率比例计算的规模加以控制。北京市共抽取了19个区县和北京矿务局工农区办事处,共129个街道、乡、镇,368个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实际调查登记5.6万户,20.7万人,抽样比为2%。燕山区、房山县现已合并成房山区,但在调查时行政区划还未变动,因而资料中仍按原区划统计。全部调查资料,经电子计算机汇总后,我们整理编印了这本资料,并列入全国系列资料《中国1987年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的一个分册出版。本册资料,共分11卷,124张表。内容包括人口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民族、行业及职业构成、家庭、婚姻、生育、死亡及近年来;我市的人口等基本情况。这是继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以来,反映我市人口发展状况比较系统、全面的一本资料。本资料中出生率的抽样误差为±0.28‰,死亡率的抽样误差为±0.10‰。本资料在抽样设计编制抽样框时,是以1986年年末人口数为基础的,由于人口的自然变动和机械变动等原因,实际调查的人数与设计的样本量有所出入,因此不宜用抽样比直接推算总体。作为一次多指标的抽样调查,不可能同时对所有指标都具有较高的代表性。加之,本资料交叉分组多,有些分组过细的指标,由于具有该种标志的人口少、分布不均匀,代表性可能较差一些。本资料中出生、死亡数字系回顾性调查项目,离开调查时点较久的死亡人口数字,因回顾的时间较长,亦会有一定的偏差。另外,在抽样设计时,主要考虑全市的代表性,所以人口的地区分布、各少数民族的分布等资料的代表性不够强。以上问题希望读者在使用本资料时加以注意。本资料中的“市”是指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四个城区和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海淀区、门头沟区、燕山区六个近郊区;“镇”是指昌平县的南口镇、通县的通州镇、大兴县的黄村镇、房山县的良乡镇、密云县的溪翁庄镇;“县”是指昌平县、顺义县、通县、大兴县、房山县、平谷县、怀柔县、密云县、延庆县九个远郊县和北京矿务局工农区办事处。本资料各表中的人口数均以“人”为计量单位,户数以“户”为计量单位。表中符号“—”表示没有数字或数字太小不便列出。表的标题后面(续)、(续一)、(续二)……表示主栏的续页;左上角的(一)、(二)……表示宾栏的顺序。有些表中百分比的合计数不等于100%,是由于电子计算机运算中的取合造成的,相差0.01%左右。为了方便读者,本资料最后附有主要指标的解释和计算方法以及调查的有关文件、方案、实施细则、公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