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鉴包括九个方面的内容:(一)1988年度人口统计数据;(二)1988年全国人口变动抽样数据和全国生育节育抽样调查数据;(三)全国历年人口统计数据;(四)1987年全国各种人口抽样凋查数据;(五)第一次全国城镇住房普查数据;(六)世界主要国家人口数据;(七)1987年1%人口抽样资料综合分析文章;(八)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九)全国自然状况和行政区划。市、镇人口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市的市区人口(不含市辖县)和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建制镇人口。但由于建国以来先后数次变更市、镇制标准,各时期的口径不完全一致,特别是1984年后新建制的市和镇包括大量的农业人口,因此在使用时应有所区别。本年鉴中的总人数,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台湾、香港、澳门和国外华侨人数。表后所列“其他”一项,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