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记录了自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工作运行、发展的主要情况,收入了全年自治区财政工作的重要文献和资料。本书中各篇文章中出现的“自治区”均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书较以往年鉴做了一些内容上的调整。一是在第三部分安排了“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一文,取消了原“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的文章。这样安排主要是为适应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经济发展战略新决策引起的财政管理体制的变化:2005年10月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局(简称乌昌财政局)正式挂牌成立,2006年1月该局运转进入了实质性阶段。详情可参见本书第247页至249页,《新疆财政年鉴2006》第246页“六、整合乌昌财力,推进乌昌财政统一步伐”。本书内容调整的另一项是,第四部分的统计表有删减、有合并、有增加,统计表的总量由上年的41份增加到了45份,资料更为详尽。具体情况读者可以仔细比较。为使读者阅读方便,本书文章中的数据超过亿元的以亿元为单位,不足亿元的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最终的数据请以“第四部分统计资料”中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