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统计年鉴》(1996)是一部全面、系统、科学、翔实记载和反映1995年西藏自治区社会、经济、科技发展情况的资料性年刊。本《年鉴》收录了西藏自治区和各地市、县1995年社会、经济、科技等各方面大量的统计资料,以及历史重要年份和近十年的全区主要统计数据。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更好地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西藏统计年鉴》(1996)在以往的基础上,在编辑体例、内容结构、指标体系等方面作了较大的改进和调整。本《年鉴》由以下三大部分组成:(一)特载:内容包括西藏自治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的《关于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报告》、《关于西藏自治区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西藏自治区199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二)统计资料:内容包括行政区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人口;从业人员和职工工资;固定资产投资;财政;物价;人民生活;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邮电;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和旅游;金融和保险;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三)各县(市、区)主要统计指标。另附主要统计指标解释。三、本《年鉴》中所使用的价值量指标及构成,除已注明外,均按现价计算,发展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四、使用本《年鉴》应注意的几点:(一)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产生的计算误差未作机械调整。(二)本《年鉴》的资料来源大部分来自年度统计报表,其中工业为第三次工业普查资料,一部分来自抽样调查。(三)由于我国统计制度方法正在进行重大改革,使用统计指标数据时请注意“注解”和“主要统计指标解释”中的说明。“注解”均加在统计表末或文章篇末。(四)本《年鉴》在编辑时对部分年份的个别指标数据作了订正,或按照国家新的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调整,以前发表的指标数据,凡与本《年鉴》有出入的均以本《年鉴》为准,并请注意可比性。(五)本《年鉴》中的符号使用说明:“…”表示数据不足本表最小单位数;“空格”表示该项统计指标数据不详或无数据;“#”表示其中主要项。《西藏统计年鉴》是全区各条战线上的广大统计工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本《年鉴》出版发行以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谨致谢意。由于我们的编辑水平有限,不足之处在所难免,诚恳期望各界读者提出宝贵意见,以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