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沈阳经济统计年鉴》是一部具有地方特色的大型综合性信息资料书,创刊于1985年,每年出版一部。其宗旨是全面、系统、翔实地介绍和记载沈阳市各项事业的发展,反映深化改革、开放搞活的新成就、新进展、新经验,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社会各界系统地了解沈阳,提供基础资料和历史借鉴,为各行各业及有关部门推进事业的发展提供咨询服务。让沈阳人民了解沈阳,让全国各地及海内外一切关心沈阳的人士了解沈阳。二、《沈阳经济统计年鉴》——1990共分29编:1.特载;2.沈阳概貌;3.综合篇;4.振兴篇;5.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篇;6.开放篇;7.工业;8.交通邮电;9.农业;10.固定资产投资与建筑业;11.商业与物资供应;12.外经外贸旅游业;13.饮食服务业;14.财政税收金融;15.科技事业;16.教育;17.文化艺术;18.新闻广播电视;19.卫生;20.体育;21.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22.人民生活与物价;23.人口劳动与福利;24.区县经济;25.统计资料;26.沈阳市社会经济活动大事记;27.“小巨”、“明星”企业简介;28.名优产品简介;29.法规与规章。三、本《年鉴》采取分类编辑法,各编下设部类和条目,为便于查阅和检索,全书“条目”标题统一用黑体字加[ ]表示。四、为使《年鉴》的内容和资料具有可靠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本《年鉴》中的文字稿件,分别由各主管部门和单位撰写,统计资料由市统计局提供并审核。五、本《年鉴》中的统计资料未注明者均为沈阳地区数字,即包括新民、辽中县的资料;凡标明“市区”者,为市内9个区的资料。为扩大新的信息容量,本刊《年鉴》将历年统计资料只收集了重点年份,如需各年资料请查阅1989年以前各年刊。按国家规定,村及村以下工业产值从农业总产值中调整到工业总产值中;工农业总产值及农轻重产值构成,以及计算比例关系,均采用当年价格计算,计算发展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六、本《年鉴》文字稿件中所用统计数字,在编辑过程中力求与统计资料中的相关数字核对一致,但由于包括范围、计算方法、计算单位不同,有些数字不尽相同,请使用时加以区别。《沈阳经济统计年鉴》——1990的出版,得到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谨向一切为《沈阳经济统计年鉴》提供过帮助和支持的单位和个人,致以诚挚的谢意。为了改进工作,把《沈阳经济统计年鉴》办得更好,期望广大读者继续对《年鉴》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