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统计年鉴-2009》(中英文对照),是一部信息高度密集的统计资料书。全书系统收录了2008年福建省全省及各地区、各部门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的统计数据,以及重要年份福建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的统计数据,是一部全面反映福建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资料性年刊。全书内容分为22个部分:1.综合;2.国民经济核算;3.人口、就业与职工工资;4.固定资产投资;5.能源;6.人民生活;7.价格指数;8.城市概况;9.财政金融;10.农业;11.工业;12.建筑业;13.交通运输与邮电通信业;14.批发零售与住宿餐饮业;15.对外贸易与旅游;16.科学与教育;17.文化、出版、体育与卫生;18.环境保护与其他社会活动;19.企业集团与企业景气指数;20.市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21.企业概况;22.海峡西岸经济区主要经济指标等,各篇末均附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与2008年版《福建统计年鉴》相比较,在统计内容和编辑上主要做了如下修订:1.对篇章内容进行了规范化调整。增加了城市概况,企业集团及企业景气指数、海峡西岸经济区各设区的市的主要经济社会统计指标等三个篇章,将“科技教育文化及出版”、“体育卫生与其他”等二篇调整成“科学与教育”、“文化、出版、体育与卫生”、“环境保护和其他社会活动”等三篇。2.在篇章内容的安排上,每篇都增加反映本篇概貌的统计表。综合篇的编辑体系有较大的调整,与《国家统计年鉴-2008》基本衔接。“职工劳动报酬”由“人民生活篇”调整到“人口、就业与职工工资”。3.为了体现新中国成立60年、改革开放30年以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以来福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的突出成就,在各篇中都列示了相关年份的数据,并在《综合》篇中进行了相应的计算和比较。金门县统计资料除另有注明外,暂未列入本年鉴。本年鉴重要统计数据的资料来源、计算口径等均在各篇另有注明。本年鉴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国家统一标准计量单位。本年鉴部分数据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调整。本《年鉴》使用符号说明:“#”表示其中项;“…”表示不足小数位的数据;“空”表示没有或未掌握该指标数据。本年鉴工业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系指年主营业务收入(或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批发零售与住宿餐饮业部分“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与住宿餐饮业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含外贸企业)、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星级住宿企业和年营业额200万元及以上的餐饮企业。本年鉴中GDP、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等总量指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和产值指数按可比价格计算。本年鉴计算增长速度、指数均采用“水平法”。本《年鉴》在编辑过程中得到省内外许多单位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在此深表谢意。限于我们的水平,加之时间仓促,不足之处,敬请各级领导、各界人士和统计战线的同仁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