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年鉴约定:成交金额、成交数量以交易的买方或卖方单边计算,交易金额、交易数量以交易的买方和卖方双边计算。所以,总交易金额等于总成交金额的两倍。
2. 单位:除非特别说明,本年鉴中金额的单位为百万元人民币,B 股换算为人民币计算;数量的单位为百万股(张、份),债券和回购单位为万张。
3. 统计范围:在本所上市交易的各类证券,包括股票(主板A 股、创业板、主板B 股),基金(封闭式、LOF、ETF、基础设施基金),债券(含ABS),优先股,期权。
4. 统计内容:包括本所上市的各类证券的交易状况和参与者的交易状况,会员情况及交易状况等。
5. 统计时期:2023 年1 月1 日至2023 年12 月31 日。为方便对比,增加2013 年至2022 年的部分相关数据。
6. 数据指标:证券数目及会员数目、股本、市值、市盈率、股价、指数等为月底或年底的时点数字,不具有可加性;交易金额、交易数量等为全年或某月的时期数字,具有可加性,由相应时期内各交易日的实际数字累加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