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统计年鉴2021年.rar
1.本年鉴约定:成交金额、成交数量以交易的买方或卖方单边计算,交易金额、交易数量以交易的买方和卖方双边计算。所以,总交易金额等于总成交金额的两倍。
2.单位:除非特别说明,本年鉴中金额的单位为百万元人民币,B股换算为人民币计算;数量的单位为百万股(张、份),债券和回购单位为万张。
3.统计范围:在本所上市交易的各类证券,包括股票(主板A股、创业板、主板B股),基金(封闭式、LOF、ETF、基础设施基金),债券(含ABS),权证,优先股,期权。
4.统计内容:包括本所上市的各类证券的交易状况和参与者的交易状况,会员情况及交易状况等。
5.统计时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方便对比,增加2011年至2020年的部分相关数据。
6.数据指标:证券数目及会员数目、股本、市值、市盈率、股价、指数等为月底或年底的时点数字,不具有可加性;交易金额、交易数量等为全年或某月的时期数字,具有可加性,由相应时期内各交易日的实际数字累加而成。
7.舍入误差:本年鉴数字采用四舍五入方式计算,个别数字采用截尾方式计算。由于舍入误差,分项数字之和未必等于总额数字。
8.创业板:设立于2009年10月,专为自主创新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的新平台,是中国多层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9.上市公司数目:其股票在本所上市的公司数目(含暂停上市公司)。
10.上市证券数目:包括在本所直接挂牌的各类证券数目(含暂停上市证券)。
11.会员数:已批准成为本所会员的机构数目。
12.席位数:包括本所会员申请的席位及其他非会员申请的特别席位,如国债专席、B股境外券商特别席位、及其他特别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