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吉安年鉴(2023)》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围绕中共吉安市委、吉安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系统地记载吉安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重点记述吉安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井冈山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确定性工作应对不确定性形势,以超常规举措应对超预期影响,推动吉安“三区”建设迈出新步伐,反映吉安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方面的新进展、新变化、新成效。
二、《吉安年鉴》是由中共吉安市委领导、吉安市人民政府组织、中共吉安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编纂的年度资料性文献。2011年编纂出版首卷,每年出版一卷,《吉安年鉴(2023)》为第13卷。
三、本年鉴记述起迄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突出年鉴的时效性,完整反映事件的全貌,特载中的“政府工作报告”选用2023年资料。
四、本年鉴采用分类编辑法,设类目、分目、条目3个层次,部分分目下设次分目,条目为记述基本层次。全书设特载、专记、大事记、市情概貌、中国共产党吉安市委员会、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吉安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安市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吉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吉安市监察委员会、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法治、军事国防建设事业、综合行政管理、农业、乡村振兴、水利、工业建筑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开放型经济、信息化建设、商贸服务业、金融业、旅游业、交通邮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社会生活、应急管理、县(市、区)、人物荣誉、附录37个类目。
五、本年鉴所用的资料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央和省驻市有关单位提供,部分由《吉安年鉴》编辑部选编。各单位提供的数据由于来源、统计口径、方式和时间不同,所载数据存在不一致,请读者以吉安市统计局编印的《吉安统计年鉴》数据为准。
六、使用市制土地面积计量单位“亩”之处考虑到历史原因及习惯,目前,在中国广大农村“亩”仍是最主要的土地面积计量单位,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本年鉴在记述农业事项时,土地面积仍使用“亩”作为计量单位,1亩=666.67平方米,随文不再括注说明或换算。
七、鉴于目前我国运输行业现行货物运输周转量的计量单位为“吨公里”,记述旅客运输的周转量的计量单位用“人公里”,本年鉴中记述相关事项时使用运输行业通用计量单位“吨公里”和“人公里”,随文不再括注说明。
八、因《吉安年鉴》编辑委员会尚在变动调整过程中,还未正式下文,故编委会成员名单暂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