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简称《中国年鉴》)是全面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的成就、国家方针政策和重大事件的综合性、权威性国家年鉴。创刊于1981年,由新华通讯社主管、新华出版社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社编辑出版。有中、英文两种版本,向全国和全世界发行。本期为第42期。
二、已故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为本刊题写的《中国年鉴》刊名用于本刊第1—16期。鉴于本刊中文版刊名自第17期起使用其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故宋庆龄先生题写的《中国年鉴》刊名仅在本刊英文版沿用。
三、为加强对本刊的指导,提高刊物的质量,从1999年第19期起,邀请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中央、国务院所属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党政负责人为特邀编委。由于机构、人事变动,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下,本期对特邀编委进行了适当调整。一些部门的特邀编委可能暂时空缺,本刊将于下一年商请有关部门确定。
四、本刊内容充实,信息量大,特别突出了资料的权威性、延续性,以满足国内外广大读者的需要。
五、本期年鉴采用分类编辑法,以“部类”为单元,设宪法、地理、建党百年、国家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政党、职工·青少年·妇女、纪检监察、法院·检察·公安·司法、国防、外交、祖国统一·“一国两制”、民族·宗教·侨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精神文明建设、经济总类、财政·金融、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工业、交通运输、商务、国资国企、文化和旅游、科学技术、教育、文学艺术、新闻·出版、体育、卫生健康·医药、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法律、大事记、主要统计资料、人物、品牌力量和索引等39个部类,主要反映了上年度中国各方面的新情况,尤其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大事要事。
本年鉴“部类”下列“分目”和“条目”。重要“条目”特约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部门的权威人士和专家撰写,为本刊独家专稿。
六、“大事记”为上年中国各方面大事的纪要,以时间顺序排列。
七、“法律”汇辑了上年度中国制定公布的法律。
八、本年鉴提供的各种数字均经国家统计局和有关部委确认,资料可靠,数据权威。全国综合数字,一般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九、本期年鉴中的综合性资料、数据,一般截至2021年年底,个别重要事项跨年度选编。
十、一般条目内文字号为小五宋,由于篇幅所限,法规、资料等条目字号改小一级。